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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27来源:本站浏览量:424
一、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发布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主导,同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六部委发布
发布时间:每年2—4月
激励政策:4000万元资金支持
申报材料:编制示范园创建申报书、示范园实施方案、佐证材料其他相关配套材料,同时我司协助完成答辩。
项目要求:按照“当年先创建、次年再认定”的原则。
1.原则上县(市)级政府是拟创建示范园的申报主体;
2.优先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县创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3.高度重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工作,已成立由本级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并明确具体的示范园管理机构;
4.具备较好的产业融合发展基础或特色产业优势,且建设示范园的意愿明确;
5.示范园发展思路清晰、功能定位明确,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具有较强的示范、引导和带动作用;
6.各省(区、市)根据上述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细化确定的具体创建条件。
二、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发布部门:农业农村部、财政部
发布时间:每年3—4月
激励政策:10000—15000万元资金支持
申报材料:编制园区建设规划、创建方案、资金使用方案等,我司协助完成答辩。
项目要求:
1.主导产业特色优势明显(数量为1-2个),产值占产业园总产值的比重达50%以上;
2.规划布局科学合理,已制定产业园专项规划;
3.建设水平区域领先,高标准农田占比较高,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高于本省平均水平;
4.绿色发展成效突出,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质量可追溯,产品优质安全,绿色食品认证比重较高。;
5.带动农民作用显著,园区农民可支配收入原则上应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30%;
6.政策支持措施有力;
7.组织管理健全完善。
三、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发布部门:农业农村部、财政部
发布时间:每年3—4月份
激励政策:各集群1.5亿元资金支持,由省厅统筹分配
申报材料:编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三年建设方案、实施方案,我司协助完成答辩。
项目要求:
1.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的优势产业,以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出台了指导意见或发展规划,符合国家相关产业规划。
2.产业基础较好,种(养)规模大,有较强的加工转化能力,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全产业链总产值达到50亿元以上,并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3.已初步形成集中连片发展格局。
4.产业经营主体活跃,有多家省级以上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较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深度参与。
5.资金支持要围绕产业集群要求,聚焦重点区域,突出关键环节,不得面面俱到,不得撒胡椒面,不允许按县市平均分配,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6.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按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鼓励创新资金使用方式,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贷款贴息、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相关主体给予支持,不得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简单直接投入经营主体。
四、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
发布部门:农业农村部、财政部
发布时间:每年3—4月
激励政策:1000万元资金支持
申报材料:编制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申请表、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实施方案、佐证材料汇编等。
项目要求:
1.依托镇域1个农业主导产业,根据地域不同农业主导产业总产值达到文件要求;
2.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比达到2:1;
3.城关镇、开发区、街道办事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所在地不列入推荐范围;
4.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对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予以适当支持,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集中用于扶持壮大乡土经济、乡村产业,推进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五、国家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
发布部门:农业农村部
发布时间:每年3—5月
激励政策:资金支持、政策倾斜’
申报材料:编制实施方案、发展规划等申报资料,我司协助完成答辩。
先行区创建主体原则上以县、农场为单位,严格控制地市级申报数量。拟申请的创建主体,应达到以下要求:
1.农业资源利用效率高。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辖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保持稳定。农业节水技术广泛应用,农业用水效率明显提升。农业种质资源、水生生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外来生物入侵防治成效明显。
2.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成效好。节肥节药技术装备普遍推行,有机肥替代化肥效果明显,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基本普及。农业废弃物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农田白色污染得到有效治理。
3.农业生态涵养功能强。耕地轮作休耕、酸化和盐碱化耕地治理有序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较高。农业减排固碳、森林覆盖、农田林网控制较好,天然草原草畜平衡,湿地得到有效保护。
4.绿色生产技术覆盖面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普遍采用绿色生产技术,科研团队支撑持续稳定,区域性农业绿色发展技术模式基本形成,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强。
5.农业绿色发展制度完善。将农业绿色发展相关工作纳入部门绩效考核范围,地方支持农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力度较大,金融、社会力量参与农业绿色发展积极性高。
近五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问题、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以及被省级及以上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或食品安全等部门通报的地区,均不得纳入申报范围。
六、国家级生态农场
发布部门:农业农村部
发布时间:每年3—5月
激励政策:资金、土地、科技、人才等政策倾斜
项目要求:
1.基本要求:申请主体登记注册5年以上,无不良信用、违法记录,边界应清晰,土地应集中连片,面积不小于2公顷,要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和经营权,具备相应证明文件。
2.环境要求:与污染源的距离应大于2千米,要位于非农产品禁止生产区,且近5年内未发生过污染事故或生态环境破坏事件。农场生态用地面积应占农场总生产面积的5%-15%。养殖区与人居敏感区应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或采取有效。
3.种植要求+4、养殖要求+5、水产养殖要求:生态农场宜使用本农场或本地的有机废弃物进行堆肥,氮肥用量(折合纯氮)比当季作物高产推荐化肥氮用量减少10%以上;氮肥用量应有25%以上来自有机肥料。应采取合理措施培肥和改良土壤,稳定或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应采用综合防控措施处理病、虫、草害及外来入侵物种等。
6.种养结合要求:畜禽养殖数量与种植土地面积的配比应符合规定。稻渔综合种养应符合规定。同时种植要求和养殖要求应符合上文提到的相关规定。
7.产品要求:应以农产品生产为主,即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收入占总销售收入的50%以上,拥有自主品牌,农产品质量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如有绿色农产品认证、有机农产品认证和其他认证等应提供认证报告。
8.过程记录要求:应对农业投入品的购买和使用,以及农事操作进行详细记录,初步建立农场质量管理体系和追溯体系。宜配备相关记录人员进行信息记录,并配备监管人员对信息记录进行监管审核。
七、国家休闲农业重点县
发布部门:农业农村部
发布时间:每年4—5月
激励政策:政策支持,挂牌
申报材料:重点县建设申报表、重点县建设的有关规划及实施方案等,我司协助完成答辩。
项目要求:
1.具有世界知名自然文化资源、全国独特自然文化资源、区域鲜明自然文化资源;
2.年接待游客200万人次以上;
3.营业收入年均增速均超6%;
4.农家乐、乡村民宿、休闲观光园区、休闲农庄、休闲乡村、康养和教育基地等业态类型丰富,至少具有五项上述类型,分布在县域1/3以上乡镇;
5.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点5个以上;
6.从业人员中农民就业比例达60%以上,农民人均收入高于省内平均水平5%以上。
八、国家级绿色种养循环试点
发布部门:农业农村部
发布时间:每年4—6月
激励政策:1000万元资金支持
项目要求:
1.耕地、水、气候、生物等重要农业资源底数清晰,基本形成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与生产生活生态相协调的农业发展格局。
2.科学使用化肥农药,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实现农药化肥使用负增长。实行种养结合,发展循环农业,推进畜禽粪污、秸秆、农膜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秸秆综合利用率高于本省及全国平均水平,分别达到70%和83%以上。
3.近两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总体抽查合格率不低于97%,没有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比例达到10%以上。
4.有稳定的技术依托单位,在技术模式引进、集成创新、先行先试、示范推广等方面路径清晰、科学合理。
5.政府重视,建立先行区建设组织领导及部门间分工协作协调机制,编制完成先行区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出台支持先行区建设的政策性文件,整合资源用于先行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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